合肥中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7 浏览次数:205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中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

2、地点: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工业聚集区

3、建设单位:合肥中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工业聚集区,项目租赁安徽鑫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有标准化厂房用于生产,总占地面积800m2,主要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新型改性高性能石膏砌块30万平米/年的生产能力。

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万元。

5、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25日

6、联系人:董春

7、联系电话:15056093896

8、邮箱:1259602658@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合肥中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合肥中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项目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