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吉泰塑料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180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市吉泰塑料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地点:肥西县花岗镇飞龙创业园

3、建设单位:合肥市吉泰塑料厂

4、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飞龙创业园,租赁安徽省聚茂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投资建设了“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塑料制品3000吨的生产能力。

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

5、公示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2日

6、联系人:洪力勇

7、联系电话:15927912040

8、邮箱:2664653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工作组签字表.jpg

合肥市吉泰塑料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合肥市吉泰塑料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