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废气处理项目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90
项目名称:华霆动力总部及 16GWh 电池系统研发生产基地生产废气处理项目;
项目内容:点胶工序、危废暂存间、电池热失控试验室的废气处理成套设备和收集系统;
投资单位: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新港南区派河大道以南、莲花路以西、深圳路以北、檀香路以东。
华霆动力总部及 16GWh 电池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租赁动力电池 PACK 车间(1 座,建筑面积 38903m²)、仓库(2 间,建筑面积 39575m²)、电池热失控试验室(1 间,建筑面积419m²)、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 40m²)。受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生产废气处理工程,对点胶工序、危废暂存间、热失控试验室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动力电池PACK 车间内ABS版点胶时会产生点胶废气。自动线点胶工序废气采取局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手动线点胶工序废气采取局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整体换风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考虑到现场甲类厂房要求,整体采用防爆设计。
电池热失控试验室热失控试验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整体换风后,采用二级旋流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考虑到现场甲类厂房要求,整体采用防爆设计。
该项目经处理后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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